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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6-01-29 浏览:

  曲沃县人大常委会

 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
   

  一、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、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方面的意见;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;联系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宜。

  二、指导乡镇人大的组织、业务建设;指导乡镇人大代表选举、罢免等工作。

  三、负责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,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、检查、调研和视察活动;承办本县的市人大代表、县人大代表的选举、补选、罢免等工作。

  四、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的手机、转办、督办等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、先进代表活动小组等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。

  五、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工作。

  六、负责做好市人大代表工作联络、活动组织等服务工作。

  七、负责与本委有关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、主任会议议题的准备工作。

  八、配合办公室做好《代表心声》的审稿、编辑和发放等工作。

  九、完成人大常委会会议、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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